基金办〔2017〕17号
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
关于组织签订2017年度国家出版基金
资助项目协议书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,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,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、各民主党派、各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,中国出版集团公司,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,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,各相关中央直属企业(以下简称主管部门):
经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,2017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已确定。为确保资助项目顺利实施和资助款项及时拨付,现就组织签订《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(2017年度)》(以下简称《协议书》)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或本系统出版单位《协议书》签订工作,并于2017年3月24日前将《协议书》(一式四份)报送我办。
二、请各受资助单位在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《协议书》电子版,按要求填写完毕并加盖单位公章(一式四份A4纸打印)后上报主管部门。
三、各主管部门对《协议书》进行审核,并按有关要求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办。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的《协议书》,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可直接报送。
联系方式: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
邮编:100052
联系人:范庆奎 余贝贝
联系电话:010-83138068 010-83138108
传真:010-83138068 010-83138108
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
2017年3月1日